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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小儿车祸现场? 专家支招 (小儿车祸现场视频)


文章编号:18420 / 更新时间:2024-03-05 13:06:45 / 浏览:

小儿车祸现场,我们能做什么?在经济急速发展的今天,汽车已经成为家庭中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任何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也不例外,它除了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了便利之外,也带来了许多安全隐患,比如车祸。

小朋友因为安全意识比较薄弱,且他们的高较矮,不易被驾驶员发现,在一些狭窄的巷道更容易发生车祸伤。然而一旦发现小儿发生车祸,我们普通人还能做些什么力所能及的事情,是下来讨论的重点。

判断小儿的神志如果目击了小儿发生车祸的过程应该能大致判断出小儿受伤的严重程度。比如小儿是被撞伤还是被碾压者仅仅是剐蹭,如果是类似后者的轻微伤,小儿无其他受伤部位且精神状态良好,则只需就近就医进行对应的处置;如果是前两者则需先判断小儿的意识,方法为拍拍小儿的肩膀,对着小朋友的耳朵大声呼叫,看其是否有反应。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有部分颅内出血的人会出现短暂的清醒,所以要持续察。

呼救,拨打120根据上述对小儿神志和伤情的判断来呼叫120。俗话说人多力量大,呼救的同时可以吸引附近的居民或商贩等对此地比悉的人,让他们拨打120,能够较准确的说出车祸发生的位置,从而为孩子争取抢救的时间。

根据孩子的症状,对症进行急救处置保持吸道的通畅:如果小儿出现分泌物较多的情况,应帮助小儿头偏向一侧,用纸巾清除其口腔分泌物。出血:先压迫止血,因为一旦失血量过多可能会引起休克。对于流血不止的大动脉出血,可在近心端进行结扎,可就近选择能用的衣服,需要注意的是结扎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而且记住要和120医生交接。骨折:若小儿发生骨折,原则是不加重原有损伤。在搬运小儿前,应先帮助小儿进行骨折复位固定。若是怀疑小儿脊柱发生骨折,则不进行搬动。

尽管大家的安全意识也在逐步提升,但总免不了意外的发生。避免小儿车祸的发生除了社会发面的努力外,家长及学校加强小儿的安全意识教育。当然必要的急救知识也是需要学习的,希望能将小儿的伤害降到最低。

作者: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民医院张海娣


少儿车祸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如何处理小儿车祸现场?专家支招小儿车祸现场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及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汽车已经逐渐进入寻常百姓家,路上行驶的各种汽车越来越多;再加上现代人们生活节奏加快,高速公路的普及,各种汽车行驶速度也越来越快。因此,交通事故已成为现代社会最主要的杀手。小儿由于自我保护能力和判断能力差,尤其是在穿越马路时,更容易发生严重的车祸。据北京市儿童保健所统计,特别在效区农村地区,因车祸而伤亡的儿童已列为小儿意外事故死亡的第一位。

发生车祸后,由于巨大撞击力使小儿身体各系统都可能受到严重损伤,如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往往可以立即威胁生命,导致死亡;也有的损伤只伤及软组织、骨骼,不致于立即死亡,但也可能并发其他重合并症或致残。一般讲,侵犯系统越多,其致残率和死亡率越高;而且有否脏器损伤及严重程度往往直接决定伤员的预后。

不论任何情况,发生车祸后,应立即送受伤小儿去医院检查。如周围无其他救助汽车或人员,司机责无旁贷应先送患儿,然后再向公安交通部门自首。如同时有其他人员在场,责任者应留守出事地点,报警后等待公安人员现场勘察,以确定交通事故性质及责任者。而其他人员应立即拦截车辆送患儿去医院,切不可延误治疗。

急诊医师或外科医师遇到送来的伤员,应立即进行现场抢救。

首先,要清除伤员口、鼻、咽喉部的异物、血块、黏痰、呕吐物等,保持呼吸道通畅。在确认没有颈椎及颅脑损伤后,可将患儿头向后仰,迅速予以吸氧,确保生命重要器官得到充分氧供应。

其次,要立即制止出血。可小心拆开原来包扎物,对伤口进行消毒后,观察有否出血部位,如出血较多,可先在伤口上方用止血带束缚,然后局部加压包扎止血,并可注射止血、凝血药物。止血带止血应每半小时松开1次,观察有否继续出血、渗血。

接下来就要处理伤口,可用外用盐水局部清洗,去除坏死。严重污染的组织,用清洁纱布、绷带重新包扎。如有骨折或内脏损伤,应立即送手术室在麻醉下进行复位或内脏修复处理。由于处理伤口会给患儿带来剧烈疼痛,应同时给止痛剂及镇静剂,保证手术顺利进行。

其他要做的工作还有固定伤肢,防治休克,防治感染,积极预防和治疗合并症,针对不同部位的外伤进行不同处理。

总之,发生车祸后,要首先进行现场急救和处理,根据伤情将伤员安全、迅速地运往附近医院,首诊医师要妥善对伤员进行复苏,采取各种稳定病情的措施,根据病员病情严重度和复杂度,由一组包括内科、外科、急救科、放射科医师组成的小组集体会诊并联合处理,力求将伤亡人数减至最低。

预防车祸,根本在于做好安全宣传,要经常教育家长、老师、托幼人员照顾好孩子,不要单独让小儿自行横穿马路。对较大儿童也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交通部门要教育司机在学校及居民区附近不要开快车,密切注意来往行人,尤其是小孩和老人。交通部门也要对道路标志和各种路口加强管理。只有全社会重视,才能减少各种交通事故和车祸的发生。

15.事故造成的死亡

儿童因事故死亡的死亡率与日益减少的疾病死亡率相比,仍然是很高的,幼儿和学龄儿童占第一位。事故的危险严重威胁着儿童的生命,父母应引起充分的注意。

意外的事故种类包括:汽车事故、火车事故、自行车事故、意外中毒、意外坠落、火灾引起的意外事故、天灾、意外的溺死、意外的窒息、落下物或机械引起的意外事故等,其中,父母特别要注意的是窒息、溺死、烧烫伤、交通事故。

给6岁的小孩看车祸视频,适不适合呢?

常听一些父母说,孩子过马路时不愿意牵着父母的手,为了让孩子知道严重的后果,他们就给孩子看一些车祸视频,结果孩子晚上噩梦连连,总是缠着父母,担心自己会死掉。原本是想让孩子提高警惕,注意安全,效果是达到了,但似乎又出现了其他后遗症。那么,关于儿童的安全教育,要如何去做呢?

其实我很理解这些父母们,他们太担心孩子的安危才会这么做,但为何起到了负面影响?

因为这样对孩子的教育,制造的是恐惧,而恐惧是会传递的。我们因为恐惧,给孩子看车祸视频,孩子感受到的是恐惧,而不是爱。如果视频太过惨烈,对于孩子来说是一种巨大的冲击甚至创伤,孩子无法自己消化,就会出现做噩梦、黏人、担心自己死掉等行为和情绪。

孩子的安全,父母们一定是最重视的,不仅仅是过马路时的安全,家庭环境对于孩子是否安全也受到关注。对于年龄小的孩子来说,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是其父母的职责,因此过马路牵好孩子的手,不允许孩子在危险的地方玩耍跑跳,这是父母应该做的事情。

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个小窍门,带孩子过马路的时候,不要牵孩子的手,而是牵着他的手腕,这样能够最大程度避免孩子突然挣脱。

有些父母可能会问:“我让孩子知道死亡的后果,不也是在对孩子进行死亡教育吗?”

死亡教育的目的不是让孩子害怕死亡的后果,而是要让孩子感受到生的美好,体会到生命的价值。只有这样,孩子才会珍惜生命,不随意做出危险的举动。

一个在爱和尊重中成长的孩子,是能够很好地感知自己的身体和生命的,他会认为父母的提醒是一种关心和爱,不会故意和父母对着干。只有处处受限制、被包办的孩子,才会总是在一些事情上挑战规则,为的是感受自己的力量。

因此当我们教育孩子的时候,要首先思考的是,我们的教育方式,让孩子感受到的究竟是爱,还是恐惧?以及,如何以一个宏观的视角,给予孩子在适当年龄段所需要的帮助。

孩子大概从四岁左右开始,对生命的意识开始萌芽,会开始谈论关于死亡的话题,追问也越来越多,父母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有些父母担心孩子总是不注意人身安全,在马路边乱跑,从高的地方往下跳,不知该怎么教育;还有的父母说孩子太过谨慎,生怕自己死掉,什么都害怕,不知要如何引导。这一系列的提问都指向了一个经常被我们忽略的问题——生命教育。

如何与孩子谈论死亡,大概是父母们很头疼的问题。在我们传统的思维中,从来都是很忌讳死亡话题的,更别说与孩子谈论了。我们小时候,如果问父母这样的问题,通常都是被简单地糊弄过去,或者被安慰不要担心。我们没有接受过这样的教育,在面对孩子提出类似的问题时,就会不知所措。

未成年开车出车祸如何处理

未成年开车时出车祸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2,向交通警察报警;3、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4、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 未成年人是不得驾驶车辆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取得驾照的年龄为18岁,如果没有到达十八岁的是不能够取得驾驶证的,并且未取得驾驶证开车属于无证驾驶,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 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只有年满18周岁的人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但这不等于说只有年满18周岁的人才能理解机动车具有的高度危险性,事实上,由于机动车的普及化。 刑事责任年龄最新规定如下: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造成他人造成损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未成年在16周岁以上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因侵权导致的法律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监护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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